5月23日上午,由洛阳市律师协会、郑州大学经济法律研究中心、河南大学公司法研究中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商事争议研究中心主办的“企业国资法”中原对话,在洛阳市大河荟华茂春松酒店举行,来自省内多家高校的学者、多家国企的代表及律师近300人参加。本次对话活动由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洛阳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河南文丰(洛阳)律师事务所协办。

主旨演讲环节,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博士、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晨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与新公司法的协同演进》为题,梳理了两部法律在适用中的关联与变化。

主题研讨环节,10位来自高校、国企、律师行业的发言人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及工作实务进行分享: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志龙,就企业国有资产法与公司法的衔接与适用发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长华,对国家出资企业与国家出资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景峰,分析企业国资法的性质与特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岳冰,围绕企业国资法下的国有公司治理进行阐述。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樊涛,从企业国资法修改角度介绍国有公司的法律适用问题。

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张彬,对两部国资相关法律的协同与差异进行比较。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朱艳玲,结合工作谈集团管控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总经理郭向阳,介绍国家出资企业尽职免责制度的相关安排。

洛阳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小云,就企业国资法视野下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进行分析。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州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专委会副主任牛范淇,对企业国资法下的资产交易规则进行检视。

本次活动内容涵盖立法、司法及国资运营监管等多个层面,为洛阳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洛阳市律师协会将继续聚焦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不断提升洛阳律师在国有资产法律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为国企深化改革和法治洛阳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