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律师参加洛阳市检察机关
《生态环境法典》
同堂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5月29日上午,洛阳市检察机关举办《生态环境法典》同堂培训,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刘胜春、副会长楚科伟、姜爱军及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30名专业律师受邀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高利红作专题授课。高利红教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性解读”立足中国式现代化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全局,系统阐释了《生态环境法典》制定背景、重大意义、基本框架与多层架构及对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与制度供给。授课紧扣司法实践,结合大量典型案例,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务指导价值,为参训人员提供了一次高质量的业务指导。

豫西黄河河务局,市、县(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等单位代表一同参加了培训。此次同堂培训增进了我市律师与检察官和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士的互通交流,提高了我市律师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和应用能力。